一个电子自己存在的时侯,它是波呢,还是粒子呢?
哪些称作电子自己存在?就是说,当我们在真空管上面,用电子枪发射一束电子流出去的时侯,当这个电子流还没有打到旁边的靶时,请问这个仍未打到靶上的电子们,它们是粒子,还是波?我们晓得,这个问题,困惑了爱因斯坦和玻尔半个世纪。到目前为止,数学学界都还在继续争辩。我相信,偏于任何一方的答案,都是不正确的。现今的数学学所认定的事情是:电子在传播的过程中,它既不是粒子也不是波;或则说,它既是粒子也是波。这两句话是等价的。这么人类可以理解这样一件事吗?当一个电子既是波的时侯,这个电子的波函数,它是存在于宇宙的任何地方的,是的,任何地方!包括160亿光年的宇宙的急遽膨胀的边沿处,也有这个电子的部份波存在!并且它同时又是一个粒子,由于它必须经过一个固定的有限的短暂的轨道,它并不是遍宇宙一切处而存在的!这个令人不能理解的状况,就是我们的数学学阐明的客观事实。
我们再度重复一下电子的状况。
当没有任何东西去干扰一个物质(电子)的时侯,它的存在状态是哪些?我们没有办法说下来,只能说,它既是波又是粒子;或则说,它又不是波又不是粒子。并且,假如我们去干涉他,这么它立即会形成下来一种化学状态,与你所干涉它的那种化学性状相对应,严丝合缝地相对应。例如,你用一个粒子去打它,这么这个时侯,你用了粒子,这么电子立即就显示下来粒子的特点。它的表现,就成为粒子的行为,有速率、有质量、有轨迹,有方向。假如你用杨氏双缝干涉实验去让电子一个个地从双缝中通过,这么它就表现为波的特点。由于一个电子通过双缝,就是波通过双缝的方法,所以我们所见到的,就是用了波的干涉条件去度量电子,于是电子就表现为波的性状。
由于我们发觉,从电子是一个东西,它具有或是粒子或是波或既是粒子又是波的这些神话通常的假定,简直令人不知所措,四处碰壁了。同一个电子,如何可能同时又在这个轨道上,同时又在遍宇宙一切处?我们如今来到一个特别重要的思维困局面前。好多人不晓得拿这个思维的困局如何办——悖论。哪些是悖论?就是我们面临着一个绝对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个矛盾看上去是天然而成的,不是我们弄错了哪些东西,而是它自己就在哪里了。例如这个电子既在这儿、又在哪里的矛盾。有人说:“也许真理原本就是悖论的。”这个回答,就是不晓得拿这个悖论如何办以后,最最无奈的一种办法:妥协。在事实面前妥协。低头承认,我们接受这个悖论吧。而且,明明白白地,连三岁小孩都晓得,倘若发生了矛盾,那就肯定有错啊!我们还是当一个三岁的女儿吧,虽然说出臣子没穿衣的假话来的,是小孩,不是大人。大人们总会错事的。犯的都是女儿不会犯的错。我们的错误在于——我们把电子当成了一个真实的实体!
我们觉得,电子是一个东西波粒二象性,它具有独立的属性,它有质量、有动能、有速率、有波函数的振幅、能量,等等。这就是我们得出电子波粒二象性悖论的所有的前提条件。而恰恰在这个地方,谁都没有怀疑,谁都不会去指责它。这电子是真实存在的一个独立的东西。这个看法,在佛教中,叫做“法有自性见”。就是觉得一个法,它是可以自己独立存在的实体、本体。这个看法,即是一个错见。也是造成悖论的根本缘由。
说到这儿,我们是不是应当从一切万法无有自性,皆是如来藏自性所显的角度,来否定掉电子具有自己的实体、本体、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些凡俗愚痴见了呢?佛教讲的东西,就是一切东西波粒二象性,都不是具有独立自性的东西,她们都统统是如来藏的功能特点所显。这个角度立场一转换,我们马上会明白,这个波粒二象性的困扰,实际上是庸人自扰的问题,是由于我们错误地把电子当成了一个独立的对象、具有独立的属性所引致的。佛陀所说,可以归结为四个字,就是心经上面的“诸法空相”,即一切都是第六识所显示的影像、形相。
这么假如我们从真实的事实出发,我们都会发觉,这个悖论,真的可以十分容易地解脱开来,事实还是原先的事实,一点都不遵守,而波粒二象性的悖论立刻消失了,波粒二象性的事实,却完整地保留出来了。下边就让我们来试试看。
首先,我们确立一个事实真相,这就是佛陀在心经中所说的“诸法空相”。这个话的意思,是说,一切都是第六识如来藏所现起的影像、形相。这么我们之后所有的事实描述,都永远不要离开这个事实,都要始终把这个事实给带着,我们仍然跟随事实,这么事实不会有矛盾,所以我们的描述也一定不会有矛盾——如果“诸法空相”是事实的话。
其次,愚痴说:哪里有一个电子。这么这句话,根据事实,就应当改作:第六识在那儿显示了一个电子。我们根据这个格式来重新描述一遍波粒二象性,瞧瞧悖论在那里、是如何消失的?
1、凡夫说:哪里有一个电子A。
1.1、改:第六识显示那儿有一个电子A的影像
2、凡夫说:我们用一粒电子B去严打这个电子A。
2.1、改:第六识显示电子B严打电子A。
3、凡夫说,电子A是一个粒子,它有轨道、速度、撞击的能量;
3.1、改:第六识显示电子A为一个粒子,以一定的轨道、速度和崩裂的程度和散列方向显示下来。——注意,这儿“能量”这个成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子A的崩裂程度和散列方向。
4、凡夫说:我们用杨氏双缝干涉去置于电子A后面,电子A在双缝后的墙壁显示了干涉白色,电子A是波。
4.1、改:第六识显示电子A,在电子A前显示杨氏双缝,在双缝后显示墙,在墙壁显示干涉白色。
5、凡夫说:电子A既有粒子性,又有波性,电子A既是波又是粒子;或则,电子A既不是波也不是粒子。
5.1、改:第六识既可以显示电子粒子性,也可以显示电子波性,在因缘条件给出的是粒子的情况下,显示电子A为粒子性;在因缘条件为波的情况下,显示电子A为波性。
6、凡夫说:当电子A自在自为地存在在哪里,没有谁去干扰它的时侯,我们无法判别电子A究竟波还是粒子,甚至,我们无法判别电子A究竟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6.1、改:第六识凸显一切法相,都是依据所起的因缘条件而显示特定的法相;当没有任何因缘条件时,第六识哪些都不显示,只有祂自己独存,而第六识本体就是空性,没有哪些法相之类的东西凸显,所以,不是电子A是否存在,而是第六识是否显示它。若果没有任何干涉条件,这么第六识可以不显示这个电子A,而且第六识会按照给定的因缘条件,例如一个双缝置于电子A的上面,它会晓得在特定的时间后,在某一个地方(墙)里面,按照特定的波的法则,来显示这个电子A被干涉的结果。为此,在没有哪些东西来干涉电子A时,电子A是一个存在吗?答案是:根本哪些都没有,只有这个第六识真实空存在!
7、结论:电子A的波粒二象性的悖论,正是由于我们把电子当作一个真实的存在,所以才能形成的一个错误。倘若依照“诸法空相”的事实去观察推理,我们发觉,波粒二象性描述的一切事实过程都是没有问题的,并且波粒二象性的悖论,却消失了。因而,一切法相,原本没有,真实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