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种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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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中学生市民身分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中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生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即将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即将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
编号规则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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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字头即将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中学生经过全省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即将学籍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即将学籍号为“G+身分证号”,但中学生身分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两者可不相同。
“L”字头临时学籍号:中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根据身分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分证号相像,但与身分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中学生获得即将学籍号前申领各项业务的根据,在代办有关业务时与即将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申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中学生一视同仁。
“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分证号或原公民身分证号不可用的中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分证号相同。中学生获得身分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修改为“G”字头即将学籍号,但保留原先的记录。[1]
制度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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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以身分证号为基础
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主任杜柯伟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此前,一些地方对学籍的规定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学籍管理办法施行后,中学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申请学籍号浙江学籍管理系统,避免“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等问题。
他介绍,中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中学生市民身分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高中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终生不变。[2]
将有助管理“高考移民”
杜柯伟表示,此前学籍管理主要在地方教育部门,随着城镇化推进,流动人口降低,出现了与当前流动中学生学籍管理须要不相适应的情况。加之当前出现的“高考移民”、大城市择校、随迁孙辈就读、留守儿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困难,急切须要一个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
可跟踪择校状况变化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院长罗方述介绍,将实现对中学生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包括学籍注册、日常管理、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统计剖析等功能。从应用上讲,可以通过对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观测浙江学籍管理系统,了解到类似于择校问题的现况及变化。
2013年10月末前全省将完成中小中学生信息采集录入。采集工作将采取父母签字、修改留痕等技术手段,可实现逐级核查、永久追踪,从技术上避免随便更改中学生学籍信息。[2]
上海2013年下半年将衔接全省系统
对于中小中学生的学籍号,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南京就对中学生施行了一人一号,后续正考虑和教育部的全省系统进行衔接,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完成。
在此前天津的学籍系统中,中学生惟一标志是根据中学生特定身分信息生成的,如身分证号,这个原则在上海和全省系统是一致的。“北京先期推行的惟一号,会统一替换为全省惟一号”,届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就可以与全省系统进行数据传递共享。
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的电子学籍系统早已施行了近10年,在学籍管理、考试报考、课改和综合素养评价等方面广泛应用。2013年根据教育部布署,已基本完成全省学籍数据的增补和核实,系统对接技术打算已完成,上周上海自建系统已接受教育部的评审。[2]
规定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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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5日,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中小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教育部将为每个中学生核发全省惟一的学籍号。[3]
通知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协作,对本省(区、市)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问题学籍进行核取缔理。各市(区、市)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7月末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个中学生核发全省惟一的学籍号。[3]
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机构推动制订建立施行条例,明晰各学段各种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借助全省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中学生的学籍构建和学籍正常变动(升级、升学、毕业等)、学籍异动(退学、出境学习、休学、复学、留级、跳级、辍学、死亡等)的管理工作。应用全省学籍系统检测中学生念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检测随迁孙辈流动情况,提升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促进中学阶段教育公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