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方需对需方机房及四级拉杆机组进行通风改造。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万元。 最高限价为45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改造。
4、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以公告形式在中国工程院物理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价方法
□最低价法☑综合评级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货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受贿犯罪记录;
8、截至本项目回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识别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列入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9、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公司,在禁令期间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期。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7、议定金:本项目无需议定金。
八、如何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天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索取文件费用直接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
注:该账号仅适用于本项目。 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单位法人账户转账除外)。
3、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售后不予退还,响应资格不可转让):
3.1现场获取:供应商委托负责人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街29号)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下载并填写本表于公告附件);
(二)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时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三)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参加无需盖章)
(4)获取采购单据过户凭证(如有);
(五)供应商发票基本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文件)。
上述信息无误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采购文件提供给供应商。
3.2 远程采集:
供应商应将以下信息发送至采购机构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工作人员。
(一)《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下载并填写本表于公告附件);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时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无需加盖印章);
(4)获取采购单据过户凭证(如有);
(五)供应商发票基本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文件)。
上述信息无误后,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采购文件提供给供应商。
注:未取得谈判文件并注册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应诉。
九、提交回应文件截止时间(参与谈判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0、答复文件提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街29号本项目开标大厅。 应诉文件必须在提交应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答复文件将不予接受。 本次购买不接受邮寄回复文件。
11、谈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街29号本项目评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