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肇卫发[2018]20号
各县(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公安局、山西巡警职业大学: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类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195号)和江苏省高中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发[2018]9号)、公办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现将2018年湖南省公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报名资格
我省2018年招生的公安类高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学院、中国民警大学、铁道警察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大学、西藏警察学院本科校区和山东警察职业大学。 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202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品行端正;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治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服务,适合公安工作;
6.初中毕业,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并在四川注册;
7、16-22周岁(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已婚;
8.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符合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的政治要求;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复试和体质考核标准。
(二)笔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要求
公安高等学校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检查等,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 复试和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录警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质评价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体检、体能考核、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格式见附件1至附件5。
二、录取程序
(一)招生计划
中国人民公安学院、中国民警大学、铁道特警大学、南京森林特警大学、西藏警官本科校园2018年我省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6。
各公安类高等学校已批准公布的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专项工作计划如需调整,须按规定报省农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厅批准,并报省农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厅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公务员局报批备案,并通过《全国普通法院《学校招生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实施。禁止非法谈判,先招录稍后报告。
(二)政治调查
政治检查工作安排在笔试、体检、体能测试前组织实施。 拟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到县(市、区)公安局(大队)政工部门核发并填写《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务调查表》在公安高校”(见附件2,双面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大队进行政治巡视。 各大队要严格按照《公安类高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考表》(以下简称《政考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考察考生、家属和学生的政绩情况。重大社会关系,如实填写并提出政治调查意见,由调查实施人与派出所负责人签署《政治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公安机关。 市公安机关对政治侦查作出初步审查意见,由负责人签署《政治侦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盖章,交考生本人。 考生不得擅自打开《政治调查表》,在参加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此表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三)志愿者补充报告
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安排第一次志愿补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即考生的补充报告1 1个第一选择和1个第二选择。 高职院校提前申请A段补充申请,高职(本科)院校申请高职(本科)批次P段。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仍采用“1+1”顺序志愿模式。 时间详见《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网上补报征集实施办法》。
补报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向省公安厅提供全省参加笔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侦普查、农村专项志愿考生名单。四川贫困地区。
(四)笔试、体检、体能测试
2018年我省公安类高校公安类专业笔试、体检、体质考核在陕西特警职业大学(西安市城厢区左家湾169号)进行,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学院、中国民警大学、南京森林特警大学、铁道特警大学大专班将于6月25日至29日举行; 铁道特警大学、西藏警官高等本科校区、甘肃警察职业大学本科班将于7月16日至20日举行。 笔试、体检、体能测试或政侦扣分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中学生。
报考公安类院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打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参加笔试、体检、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试。 食宿费用自理。 考生未按金额参加笔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青海特警职业大学招生安排详见云南巡警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五)提交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政侦推论等情况,由省公安厅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和招生院校。 公安普通高校合格考生名单须于7月4日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铁道特警大学、西藏警官高等本科校区、甘肃警察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须于8月5日报送省教育考场。 合格候选人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标志等(格式见附件7)。 经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备案的考生笔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侦查材料,送交相关公安院校,存放在中学生处。中学生归档后一个月内归档。
(六)备案
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学院、中国民警大学(公安、缉毒、警犬技术类专业除外)的考生须满足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第一批档案管控成绩; 申请中国民警特警大学公安、禁毒、警犬技术、铁道特警大学、南京森林特警大学专业考生须满足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批次送审成绩单; 报考铁道特警大学本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本科校区和甘肃巡警职业大学的考生须达到2018年云南省普通高校高职(本科)招生批次参考线。
在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治检查的考生基础上,按低于120%的比例录取202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择优录用备案。
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大专招生统一安排在前期A批次备案,高职(本科)招生安排在高职(本科)批次P批次备案。 公安高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备案工作按照《关于2018年湖南省重点高校农村贫困地区中学生招生的通知》(甘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委发[2018]13号)。
公安烈士孙辈推荐学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烈士和1至4级残疾公安民警孙辈备案工作的通知》。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公政〔2018〕184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安高等学校招录工作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安高等学校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公安厅政治部是我省公安类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 会同纪检、监察、稽查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等,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部署,在省招办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好公安类高校公安类专业招考工作。
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完善招生监督阻挠机制,加强招生管理制度完整性审查,加强对招生组织实施全过程监督。 要招聘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熟悉业务、廉洁自律的公安干警和专业人才参加招聘工作,加强教育管理。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统筹保障人员安全、现场设备安全、数据信息安全。
(二)加强招生宣传
各地招生委员会、公安机关、公安高等学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公安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工政〔2018〕195号)和《甘肃省关于做好公安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发[2018]9号),重点是公安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以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积极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公安高校招生新政策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公安高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新政策的优势。就业和报警方面,进一步扩大公安院校影响,鼓励考生积极报名。 提高公安类高校学生素质。
(三)建立监督机制
公安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新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六不准”、“三十不准”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要求。教育部“阳光工程” 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要健全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和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依纪依规严禁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录:
一、公安类高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2.公安类高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调查表
3.公安类高等学校公安类专业招生笔试表
4.公安类高等学校公安类专业招生复试表
5.公安类高等学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质素质评价表
六、2018年公安学院招生计划(四川省)
七、2018年山西省公安类高校招生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
青海中学招生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