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复旦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简称核研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推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施行条例年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递交相关材料,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评名单,经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拟投档。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论文博士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大专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符合复旦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复旦学院2022届大专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分证明;
2)英语水平证明;
3)本人自述;
4)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文章、专利、作品、学业奖励、科研经历等。
注1: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交材料不交纳;若发觉材料作假,或申请人有舞弊行为,将取消申请、综合考评及投档资格。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分证明;
2)在学证明;
3)本人自述;
4)英语水平证明;
5)大专期间学业成绩单;
6)两封与考取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院长(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申请人在线约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院长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并将书面版原件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原件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7)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文章、专利、作品、学业奖励、科研经历等。
注1: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交材料不交纳;若发觉材料作假,或申请人有舞弊行为,将取消申请、综合考评及投档资格。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分证明;
2)在学证明;
3)本人自述;
4)英语水平证明;
5)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6)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递交认证报告;;
7)硕士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8)两封与考取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院长(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申请人在线约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院长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并将书面版原件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原件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9)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文章、专利、作品、学业奖励、科研经历等。
注1: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交材料不交纳;若发觉材料作假,或申请人有舞弊行为,将取消申请、综合考评及投档资格。
(三)公开招录博士生
1.申请条件
符合《清华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施行条例中的报名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登陆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考手续。
3.材料递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1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内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分证明;
2)本人自述;
3)英语水平证明;
4)大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
5)专科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递交认证报告;;
6)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打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在学证明);
7)两封与考取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院长(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申请人在线约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院长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并将书面版原件寄至申请人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或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原件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所申请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8)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文章、专利、作品、学业奖励、科研经历等。
注1:若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所交材料不交纳;若发觉材料作假,或申请人有舞弊行为,将取消申请、综合考评及投档资格。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评
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读,按照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出席综合考评名单,通知申请人出席综合考评。
材料审查流程:每份申请材料经起码3位专家逐一初审,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在同专业内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约1:2的人数选择考生出席综合考评。
1.对于应届大专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仅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分组对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根据100分处理清华大学核物理专业就业方向,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综合考评的分数。
2.对于硕博连读生及公开招录博士生,综合考评由英语面试与综合笔试组成。综合笔试包括英语口语、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养等方面。
三、推荐拟投档
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根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初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批准。
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及公开招录考生,综合笔试成绩若高于60分,则不投档;对于应届大专生推荐免试考生,综合笔试成绩若高于60分清华大学核物理专业就业方向,则不投档。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施行条例。如因疫情影响,致使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